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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 为卷宗安好“防盗门”

发布时间:2014-03-20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公众讯 为确保案件卷宗安全,近日,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研究制定了《卷宗管理制度》。

  该制度共23条,从卷宗接收到卷宗移送等多个方面明确了卷宗保管人的职责,即明确制度的基本准则,规定了卷宗范畴,对重要卷宗和普通卷宗进行了界定;规范卷宗接转的方式,科室人员须按照法定程序接收外单位、部门流转的卷宗,所有需要流转的卷宗必须在传递簿上签字,落实责任人;确立了卷宗的基本管理范畴,卷宗保管人应遵循“二须三不准”的原则,做到“卷不示人”、“卷不离人”;特别规定了重要卷宗的管理办法,经科室负责人确认为重要级别的卷宗放在保险柜里保存;明确了借阅卷宗制度,非经合法程序,外单位、部门、个人不得借阅卷宗;规定了卷宗移送以外的其他补充规定,确认了承办人变动的卷宗交接、卷宗毁损丢失的责任承担。

  该院负责人介绍说,卷宗材料失而不可复得,订立这些制度的最直接目的,就是防止卷宗丢失,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。 (作者: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 卢 淇 蓝江安)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:王志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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